关于开展2023年1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3年1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主题
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内容
1.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2023年12月8日)。
2.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2023年12月4日)。
3.习近平总书记给武汉大学参加中国南北极科学考察队师生代表的回信精神(2023年12月1日)。
三、要求
1.确保程序规范。各党支部要根据学校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好党费收缴、重温誓词、集中讨论、主题党课等规定动作,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规范、逐一记录重要决议和主要发言内容。
2.提升活动效果。要将本次主题党日活动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与推进年终各项工作相结合,创新活动方式方法,丰富活动平台载体,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3.做好活动总结。各二级党组织应认真组织策划,确保活动及时、有序开展,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开展情况报送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罗嫒;电话:027-59750041;邮箱:994697615@qq.com。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