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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好2018年度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7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
 

组通字〔2018〕1号

 

 


关于组织好2018年度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各院党委、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好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将2018年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1.重温入党誓词。各院党委、各党总支要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支部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2.诵读新党章。此次诵读新党章,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十九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等3个章节。各二级党组织、各党支部要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引导党员逐字逐句的诵读和领会。

         3.组织召开好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各二级党组织要引导所属党支部按照《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鄂组通[2018]4号)(详见附件1)、《关于开好2017年度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湖工大党组字[2018]1号)要求,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党员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各二级党组织(机关党委除外)的处级党员干部要参加所属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各院党委、各党总支要切实把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做好对所属党支部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各党支部要按要求组织好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确保环节不少、程序不减、质量不降。

 

附件1:《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鄂组通[2018]4号)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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